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定期检验规矩—共用管道(征求定见稿)》揭露征求定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共用管道定期检验作业,我局安排起草了《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定期检验规矩—共用管道(征求定见稿)》(见附件),现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大众可经过以下方法提出反应定见:
1.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经过主页“互动”栏目中的“搜集查询”提出定见。
2. 大众可经过电子邮件方法将定见发送至:邮件主题请注明“《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定期检验规矩—共用管道》征求定见”。
3. 经过信函方法将定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我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能法规研究所(邮编:100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定期检验规矩—共用管道》征求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