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处。新建管桥采用钢桁架形式,桁架一跨跨越德胜河,支墩跨距90m。管桥处管道(钢管)口径与现状保持一致为DN1600,管桥两端与现有输水管线顺接,口径与现状保持一致为DN1600。
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DSH-WCSC-SG,主要工作内容为泵房的结构工程、外接工程、机电工程、设备采购(含采购、运输、防腐、交货、安装与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管桥迁建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清单)
2.5硬件质保期:除合同另有约定的设备外,其余设备均为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若该项目没有竣工验收时间,则以完工验收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以下项目的施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中信用等级(施工类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若该项目没有竣工验收时间,则以完工验收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施工类型)的,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做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⑧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图纸平台管理自行下载。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投标人可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期间自行联系联系人:韩敏()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1根据《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能够轻松的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22日至2026年4月2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来进行招标文件获取。(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4)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怎么样去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线)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能够给大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资格审核检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且未提供网页截图证明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够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9)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判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6年5月18
午13:00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